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级别: 省级

发布日期:2021-01-10

截至日期:202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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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标 指标详情
地区 江苏省
所属领域 其他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1号)、《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乡土人才“三带”行动计划的意见》(苏办发〔2017〕43号)精神,进一步发挥优秀乡土人才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作用,为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遴选建设100个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是指我省范围内在传统工艺、现代农技、经营管理等领域掌握特殊技艺的能工巧匠、善于开拓创新的经营能人、拥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依托企业、院校、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等单位创办或领办,通过师徒结对方式进行技艺技能传承与创新、技术成果运用与推广,加强乡土人才培养的载体平台。

二、申报条件

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创办人或领办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以及相当技艺技能水平,能持续开展技艺技能传承等活动,在本省、本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具备开展技艺传授、技能交流、带徒传技等活动的必要工作条件,且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至少在下列方面之一取得突出成果:

(一)带领技艺传承方面。深入挖掘、宣传传统技艺技能,加强新工艺研发创新,在传承和发扬光大传统技艺技能方面成果突出。

(二)带强产业发展方面。推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与现代科技、工艺创造性转化,引导乡土人才强化市场意识,在创办特色企业、培育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品牌方面成果突出。

(三)带动群众致富方面。牵头成立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及相关生产组织,培育相关市场主体,在带动群众就业创业、促进富民增收方面成果突出。

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技能大奖、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等荣誉或高级乡村振兴技艺师以上职称的可优先申报。

已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建设的各类省级大师工作室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各设区市人社部门统一负责本地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候选推荐工作,每市推荐候选数量不超过20个。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分别纳入苏州市、泰州市、宿迁市申报推荐。

(二)设区市所属县(市、区)根据各市分配指标开展申报和初评推荐工作。申报人填写《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申报单位盖章后与单独装订成册的业绩材料一并报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初评。

(三)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审核所属县(市、区)初评结果,提出候选推荐名单,汇总相关材料,填报各市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文档发指定邮箱。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申报人分类装盒或装袋,于2021年1月31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逾期视同放弃推荐。

(四)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遴选推荐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乡土人才积极踊跃申报,同时严格把握标准,切实把成绩突出的优秀乡土人才推荐上来。 

(五)2021年度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原则上从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及其他省级大师工作室中遴选产生。

联系人:王波,联系电话:(025)83201632,邮箱:jsrsrckfc@126.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8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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