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鼓楼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计划的通知

发文单位:鼓楼区科技局

政策级别: 区县级

发布日期:2021-01-27

截至日期: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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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南京市-鼓楼区

各企业:

为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研发活动,提升实施重大科技研发的承接能力和自主研发实力,构建研发成果产出平台,促进研发机构技术条件和创新水平发展,参照《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科规[2015]1号),现开展2021年度鼓楼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二、 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应是在鼓楼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

2、拥有与申报工程中心技术领域相关1项以上的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在其主要技术领域至少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3项以上;

3、拥有相对独立的1000平方米以上的研发场所,比较完备的价值3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研发试验任务的能力;

4、具有技术水平较高、工程化经验丰富的专职研发人员15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少于3人,工程中心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5、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组织体系合理,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良好。

三、 申报要求

1、材料按照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鼓楼区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的顺序,统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装订成册,原件一份。

2、材料经审核、现场考察和综合评定后,确定培育对象。

3、申报材料盖章后报送至鼓楼区中山北路540号(下关大厦)1014室,同时将鼓楼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计划申报书(含佐证材料)与培育计划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728501444@qq.com)。

4、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培育计划项目电子信息表请于2020年3月26日18:00前上报。

联系人:成果转化科       郑  兵   电话:89669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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