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昆山市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并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文单位:昆山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级别: 区县级

发布日期:2021-08-23

截至日期: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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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苏州市-昆山市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科技园区、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为谋划下一步工作的总目标、总纲领、总要求,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战略支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聚焦企业创新能力、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开放协同、创新生态营造等方面,全力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创新创业首选地、成果转化集聚地,奋力推动国家一流产业科创中心建设再上新台阶,现组织2021年昆山市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属于指南支持范围,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2.项目按属地化原则申报;

3.各区镇科技部门要在申报单位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资料真实性与可靠性、是否重复立项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二、申报方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企业申报入口:登录http://www.kststis.com,进入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昆企通企业服务枢纽平台(原昆山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平台)后点击首页右侧资金申报进入企业申报平台,有关文本格式和要求在网站查询和下载;

2.网上申报程序:打开网址—进入申报系统—申报单位网上填报—区镇科技部门审核—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网上申报成功。原则上区镇初审时限为2个工作日;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形式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部门审核时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一般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3.区镇科技部门对所属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统一格式(序号、计划类别、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所属区镇)制作项目申报清单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

4.拟列入本年度立项计划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相应业务科室,申报材料由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统一用A4纸打印,按照封面、承诺书、信息表、任务书和相关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提交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5.项目申报过程中如需咨询,请联系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窗口或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联系电话55186073;

6.网上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下午17:00。

三、其他事项

1.组织实施:单位申报、区镇推荐、专家评审、信用审查、网上公示、项目立项;

2.申报所有计划类别的项目均必须提交由单位负责人、项目责任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承诺书》、《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申报的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4.申报单位应科学预测项目实施预期目标和成效,合理测算新增投入和子科目预算;

5.申报截止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申报的项目(含未完成提交和被退回修改的项目)将无法提交;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销的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的;(2)在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3)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4)列为科技信用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5)项目申报材料或项目验收材料、后补助评估材料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

7.同一课题或研究内容相似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不同计划类别项目。

附件1--昆山市重点研发计划(生态农业)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昆山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doc

      

昆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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