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扬州市江都区工信局

政策级别: 区县级

发布日期:2021-03-18

截至日期: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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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扬州市-江都区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98号),大力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强化星级上云企业建设,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1〕9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首批星级上云企业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基本条件。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2、上云形式。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形式上云。

3、申报要求。企业可根据自身上云建设应用实际情况,可且只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其中:未被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已评定为三星级上云企业的,可再次申报四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五星级上云企业须已评定为四星级上云企业;已经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等次及以下星级上云企业。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1年版)》。

二、申报流程及截止时间

1、请各镇、各重点园区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通知各申报企业于5月6日起,在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dxplat.com)填报申报信息,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

2、在项目评定及现场核查中,如发现存在造假情况,申报企业以及具有共同责任的云服务商将被列入“黑名单”,取消企业申报资格,取消云服务商申报工业互联网平台、优秀云服务商等项目申报资格。

3、截止5月20日,各申报企业要在平台上将申报工作全部完成。

请各镇、各重点园区高度重视,省级星级上云企业的认定结果将纳入到年底的考核中。

区工信局联系人:机械装备与节能利用科,8629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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