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 |
---|
项目名称:燃油排出烟气脱硫净化系统(研发应用于海洋船舶)
国际海洋公约MARPOL73/78附则VI修正案,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非硫排放控制区航行的远洋船舶,其燃油含硫量必须从原来规定的低于3.5[%]达到0.5[%]指标,以控制对大气的污染。
在这种情况下,船东往往采用增加燃油排出烟气脱硫塔的整改措施。在原来的船舶烟囱上增加烟气洗涤净化系统,利用大量海水喷淋,吸收烟气中的硫化物,降低排出烟气中的硫含量,满足即将生效国际海洋环保公约的要求。
船舶烟气净化系统利用海水对船舶废气进行清洗,从而将硫氧化物从废气中清除,达到即将实施国际公约环保要求。
公司预引进在烟气脱硫方面有先进技术、研发能力和工程经验的专家,可以是陆地烟气脱硫脱硝的技术专家,也可以是在脱硫洗涤塔的设计、烟气与洗涤水接触以及核心构件设计等方面的人才,在海洋船舶上增加烟气脱硫洗涤系统,最终达到所要求的大气环保指标。
|
企业名称 | 对接成功后可查看 | 企业类型 | 对接成功后可查看 |
---|---|---|---|
所在地区 | 对接成功后可查看 | 详细地址 | 对接成功后可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