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江苏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江苏省工信厅

政策级别: 省级

发布日期:2021-01-20

截至日期:2021-03-10


政策详情
政策指标 指标详情
地区 江苏省
所属领域 电子信息 或者 其他
研发投入 2018-大于2000万元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为贯彻国家《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苏工信融合〔2020〕560号),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现组织开展第三批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2、申报项目须为已建成项目,且近3年以内的平台和系统开发费、智能设备(终端)购置费、测试验证和项目咨询费、项目实施人员工资等投入总计不低于2000万元(须提供发票或专项审计报告)。

3、申报企业须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4、申报项目须满足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建设指南中“基础技术能力”的全部要求(见附件1)。

5、申报项目须满足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建设指南中“制造系统能力”的生产现场优化、生产管理优化、经营管理优化10条具体要求的5条以上(见附件1)。

6、申报项目至少满足标杆工厂建设指南中“企业标杆能力”4个子类中的1个子类内容(见附件1)相关要求。

7、申报项目须满足标杆工厂建设指南中“业态模式创新”6个子类中的1个子类内容(见附件1)相关要求。

8、属于省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认定。

二、政策支持

1、重点支持经认定的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申报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

2、优先推荐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申报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

3、大力宣传推广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经验成果。

三、其他事项

请各地工信部门加强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1年3月10日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信厅。纸质版材料包括: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申报书(含佐证材料)一式3份,A4双面打印;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申报信用承诺书,一式1份;各地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相关材料须加盖公章。电子版申报书、佐证材料、承诺书等材料打包后,以企业名称命名,于2021年3月10日前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两化融合推进处   025-82288061

邮箱:1581288769@QQ.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9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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