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级别: 省级

发布日期:2021-01-01

截至日期: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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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江苏省
所属领域 能源环保 或者 新材料 或者 现代农业 或者 装备制造 或者 电子信息 或者 其他

省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各专业 标准化技术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系列部署要 求,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促进标准有效供给,根据《江 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现公开征集2021年度江苏省地方 标准立项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为主线,以服务经济社 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大力 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推动科技 创新成果共享、转化和运用,增加公益性地方标准有效供给,更 好发挥标准化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战略 性作用,不断提升标准化助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促 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二)基本要求 申报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 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能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 费等保障,确保项目能顺利进行;完成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优先。项目牵头人应从事相应领域的生 产、服务、管理或研究工作,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相当职务,三 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基础知识。 申报项目:需要在本省范围内统一的技术、管理和服务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与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生 态效益提升结合紧密,与优势产业耦合度较高,为高质量发展提 供技术支持;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协调一致; 无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含制修订计划);无 《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列不予立项的情形。 

    (三)立项原则 1.服务中心,需求引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践 行新发展理念,覆盖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以发展战略性新兴 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民生保障为目标,进一步完 善江苏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2.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申报项目技术要求处于所涉领域 省内先进水平,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成果、科技专项研究 成果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标准;在经济上合理可行,符合 我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能够满足市场发展需求。 3.部门推荐,编写规范。在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获得省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并推荐。标准草案编写符合地方标准编写 要求,内容全面,结构清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协调一致,适用性强。标准内容与现有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和地方标准相协调配套。在全省范围内广泛适用,发布后能 在全省得到全面有效推广实施。

     二、申报范围和立项重点 

    (一)农业 申报范围:优质稻米、绿色蔬菜、特色水产、规模畜禽等我 省优势特色产业;选择优势推广品种、现代种植养殖技术、农产 品质量安全管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业水利 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产品品牌培育、“互联网+”现代农 业、农业绿色发展、乡村治理和农村公共服务等领域。 立项重点: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强农业农村标准 化促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发 展现代农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完善我省重点打造的优势 特色农业产业、重点关注的农村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标准。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 申报范围: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 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领域,平台经济、共享经济领域。 立项重点: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鼓励制定 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产业深度融合标准,围绕创新成果 转化,制定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相关标准。     (三)服务业 申报范围:金融、交通运输、物流快递、商贸流通、科技服 务、“新基建”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养老服务、家政服务、文 化旅游、体育休闲、文化创意产、教育培训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 立项重点:围绕江苏现代服务业发展实际以及《生产性服务 业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确定的重点领域,制 定完善服务基础设施、内容提供、质量管理、效益评价、安全保 障、设施布局和运营服务等标准。 

    (四)社会事业 申报范围:常态化疫情防控、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 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公共 安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御、政务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优 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领域。 立项重点:符合我省社会治理实际需要和《关于建立健全基 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确定的工作重点,可以在全省 推广的社会治理和基本公共服务经验。

    (五)生态环境和节能减排 申报范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方法、管理规 范、工程规范及实施评估等领域;重点产品及用能单位能耗限值、 节能节水、循环利用技术等领域。 立项重点:符合《江苏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18-2022年)》要求的项目。 

    (六)修订标准 “标龄”超过5年或经复审确定需要提前修订的已发布地方 标准,可提出申报地方标准修订项目。

     三、申报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报送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提交《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式样见 附件)、地方标准草案(按照GB/T 1.1-2020要求编写)。上报 材料需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二)时间进度安排 1.申报阶段:2021年1月底前。 2.论证评估阶段:2021年3月底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 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提交建议 立项项目名单。 3.省市场监管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2021年江苏地方 标准立项项目名单,经公示后下达立项计划。

    (三)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准备材料,经推荐单位(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相 关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设区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盖 章报至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部级或省政府直属的科研机 构、高等院校可直接报送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梁彪,电话: 025-86375056,邮箱:413613914@qq.com。邮寄地址:南京市 草场门大街107号,邮编:210036。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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