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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按照每五年一个建设周期,2016年开始新一轮建设,建设高校实行总量控制、开放竞争、动态调整机制。“双一流”建设成为了继“211工程”和“985工程”之后,又一个备受关注的高等教育发展战略。

《实施办法》是对2015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细化。

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省级政府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基础条件,统筹推动区域内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积极探索不同类型高校的一流建设之路。记者关注到,目前至少有有辽宁、安徽、河北、山东等8个省份陆续出台了“双一流”建设相关方案或文件,一批重点支持的名校名单浮出水面。


老牌知名高校占据优势

虽然外界一直关注哪些高校能入选“双一流”,但在名单遴选确定之前,一切都是未知数。不过,通过各省的建设方案来看,老牌知名高校以及传统优势学科,依旧是地方省区市着力支持的重点。

在安徽省的高校建设目标中,明确提出“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山东将 “积极支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等驻鲁部属高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工程”。辽宁的目标是“2020年,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学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冲击世界一流大学打下坚实基础。”就目前来看,各省份公布的“支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名单均是原来的“985工程”重点建设项目高校。

部分省份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相关计划部分省份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相关计划.jpg

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在各省区市出台的“施工蓝图”中,“人才引进和培养”都是重中之重,通过多项计划,全力打造一流师资队伍,为建设“一流学科、一流大学”强基固本。辽宁将通过实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领军人才海内外引进计划”、“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支持计划”等系列化的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强化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山东将力争每个立项建设学科形成2个以上由国家级高层次专家领衔的学术团队。安徽将重点建设30个省级教师能力发展中心,支持800—1000名优秀青年教师赴国内外一流高校、研究机构和大中型企业开展访学、研修、实践等活动。

对于海南等中西部地区高校,在吸引高层次人才方面更是下足了功夫。海南将利用独特的区位优势,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以百千万“候鸟型”人才工程为依托,引进和使用高层次 “候鸟型”人才及团队。宁夏将支持高校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留出20[[%]]用于吸引高层次创新人才,鼓励实施“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的精准引才模式,对引进的国内外领军型创新团队,自治区财政分别给予1000万元和3000万元支持,对顶尖创新团队实行“一事一议”。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创新支持方式

《实施办法》中指出,综合考虑建设高校基础、学科类别及发展水平等,给予相应支持。中央高校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央高校学科建设相关基础设施给予支持。纳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范围的地方高校,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予以引导支持。

在各省市的建设方案中,对于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都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供财政保障。山东省将多渠道筹集50亿元,积极支持“双一流”建设,并对每个立项建设的一流学科,按自然科学类2000万元左右、人文社科类1000万元左右的标准拨付支持经费。河北从2016年起,每年增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专项资金5亿元给予支持,连续五年,总计25亿元。此外,广东省虽然没有明确出台“双一流”建设方案,但官方消息显示,拟安排2亿元支持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冲击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作为西部欠发达省份的宁夏,将从2017年到2020年,增加高等教育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学科队伍建设、拔尖人才培养以及宁夏大学西部一流大学建设等方面。宁夏还将对高校新获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在建设期内每年给予1000万元支持,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

记者注意到,除了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双一流”建设加大资金和资源支持力度外,各省区市的方案中明确指出,建设高校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争取社会各方资源,广泛吸纳校友捐助、社会捐赠,形成多元支持的长效机制。


突出区位优势 重点建设特色学科

从目前各地出台的方案来看,教育资源的厚度不同,定位也不同。像山东、辽宁等省份明确提出支持若干所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而海南、安徽、甘肃等省份提出的是“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宁夏回族自治区刚给自己的定位是“西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在各省区市的实施方案中,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需求,因地制宜、推进特色学科建设成为一大亮点。海南省将利用自身生态优势,重点建设热带高效农业、国际旅游、热带海洋、热带医药、岛屿生态、教师教育等学科领域。甘肃将立足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兰州新区等国家级战略平台建设,明确学校发展定位和优势特色。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辽宁将学科建设与产业振兴全面对接,调整学科布局,建立电力装备、石化冶金、矿山机械、生物制药等若干个支撑学科群,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支撑引领作用。



“双一流”建设到底与

“985工程”和“211工程”有何差别

来源: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

作者:记者 吕途

继《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通过、“985”工程与“211”工程等相关文件失效后,日前敲定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做出了新的规范。

而何为“双一流”、“双一流”建设与之前所谓的“985”工程、“211”工程有何区别、学校遴选该符合怎样的条件……针对大众对于“双一流”建设的种种困惑,中国商报记者专访了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讲师张端鸿,从专业视角探讨了“双一流”的建设问题。

张端鸿,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讲师、硕士生导师,发展规划研究中心主任助理,里瑟琦智库执行主任,复旦大学管理学博士。

记者:您认为“双一流”的建设,本质上与之前的“985”、“211”工程有何区别?

张端鸿:“双一流”政策的本质还是院校重点建设政策,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重点建设政策的继承与调适。就继承而言,“双一流”中的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仍将以重点学科建设为重点,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和追求没有变。就调适而言,“双一流”政策将聚焦整体建设、自主发展、绩效评价和动态调整,形成中国重点建设高校的内在发展驱动和外部激励约束。就本质区别而言:

(1)中国高等教育拨款模式是“综合定额+专项补助”的格局。长期以来,专项补助规模偏大、“带帽”下达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重点建设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本轮“双一流”更加侧重整体建设,整合“211工程”、“985工程”以及“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等重点建设中央财政将中央高校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纳入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中统筹考虑,并通过相关专项资金给予引导支持。进一步增强高校财务自主权和统筹安排经费的能力,充分激发高校争创一流、办出特色的动力和活力。

(2)“双一流”建设注重推动大学的内部治理改革,最终的改革目标实际上是“真正按照管办评改革的要求,建立起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社会参与、民主监督的现代学校治理结构”。

(3)2016年开始新一轮建设,每五年一个周期,与“十三五”规划实现了同步,有效地避免了五年规划和重点建设规划“两张皮”。

记者:结合文件中的“一流”遴选条件,您认为具体的遴选依据应该包括什么?

张端鸿:我认为遴选依据主要包括客观依据和主观依据。从客观依据方面来说,教育部学位中心学科评估结果、国际主流的学科领域数据状态监测、学科领域所取得的重要科技成就等内容都是重要的观测点。从主观依据方面来说,国际、国内同行专家对备选学科的“同行评议”情况会成为重要的依据。“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的意见也属于“同行评议”的范畴。

记者:为遴选“双一流”,文件显示要设立“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由政府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人员组成,您认为这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张端鸿:传统上,211、985重点建设院校或平台的遴选主要是由政府统一组织遴选,地方政府、高等学校、基层学术组织和学术人员对遴选过程的影响力比较小。本轮“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遴选将会在数据状态监测基础上进行循证决策,同时也会充分听取同行专家的专业意见,实际上是教育重大决策逐步走向循证决策和专家经验决策相结合的混合决策模式。循证决策有助于减少决策过程中的人为因素,专家经验决策则有助于对低循证结果进行专业性的修正,这有助于“双一流”遴选工作走向科学化。

记者:您认为民办大学是否有资格或优势参与到“双一流”的评选中,为什么?

张端鸿:从目前教育部学位中心学科评估结果、国际主流的学科领域数据状态监测、学科领域所取得的重要科技成就等方面的客观情况来看,我国的民办院校还很难纳入“双一流”建设的视野。我国的民办院校在很多专业性、行业性的专业办学方面办出了特色,但主要是人才培养导向的,在基础研究和产学研等方面距离主流的重点公办院校还有比较大的差距。这和政府对民办院校的管制也有很大的关系,民办院校的办学时间较短,曾经获得的公共资源也比较少,在学位点建设方面取得硕士点和博士点面临重重困难,这就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民办院校的发展。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利于将民办院校和公办院校一样纳入相同的国民待遇,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推动民办院校管制的放松,以及跟公办院校获得相同的国民待遇。

记者:文件中指出还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双一流建设,就行业企业与高校合作而言,怎样的具体合作方式更有利于促进教学发展,从而建设“双一流”?

张端鸿:动员各方力量,首先是动员地方政府的力量,目前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份出台了“双一流”建设方案,加大对“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投入。“双一流”建设的本质仍然是向精英大学倾斜,以“重点建设、项目主导”为主要投入模式的高等教育财政政策。所以主要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协力共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行业企业与高校合作则是另一种趋势,无论是重点建设院校还是非重点建设院校,都需要逐步建立起与行业企业充分合作的发展模式。从长远来看,重点建设政策必然是一种阶段性的高等教育财政政策,公共财政对高等教育的资助力度在更加长远的未来也会逐步呈现下降的态势。到那个时候,对公共财政依存度过强的院校将失去发展的动力和潜力,这并不是“双一流”政策所希望看到的结果。纳入“双一流”建设的院校要抓住建设机遇,重在构建一种自我驱动、自主管理、自主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办学的良性发展体系。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

《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教研[20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印发。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1月24日


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建设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根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64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条 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经济社会主战场,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突出建设的质量效益、社会贡献度和国际影响力,突出学科交叉融合和协同创新,突出与产业发展、社会需求、科技前沿紧密衔接,深化产教融合,全面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中的综合实力。

  到2020年,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到2030年,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前列,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到本世纪中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数量和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第四条 加强总体规划,坚持扶优扶需扶特扶新,按照“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两类布局建设高校,引导和支持具备较强实力的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差别化发展,努力形成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体系。

  第五条 坚持以学科为基础,支持建设一百个左右学科,着力打造学科领域高峰。支持一批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学科,加强建设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的学科,鼓励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布局一批国家急需、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发展的学科,积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着力解决经济社会中的重大战略问题,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强化学科建设绩效考核,引领高校提高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

  第六条 每五年一个建设周期,2016年开始新一轮建设。建设高校实行总量控制、开放竞争、动态调整。

第二章 遴选条件

  第七条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是经过长期重点建设、具有先进办学理念、办学实力强、社会认可度较高的高校,须拥有一定数量国内领先、国际前列的高水平学科,在改革创新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成效显著。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具有居于国内前列或国际前沿的高水平学科,学科水平在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中进入前列,或者国家急需、具有重大的行业或区域影响、学科优势突出、具有不可替代性。

  人才培养方面,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协同育人机制、创新创业教育方面成果显著;积极推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成果丰硕;资源配置、政策导向体现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有高质量的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高度认可。

  科学研究方面,科研组织和科研机制健全,协同创新成效显著。基础研究处于科学前沿,原始创新能力较强,形成具有重要影响的新知识新理论;应用研究解决了国民经济中的重大关键性技术和工程问题,或实现了重大颠覆性技术创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供了有效支撑。

  社会服务方面,产学研深度融合,实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科研成果转化绩效突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世界影响的新型高端智库,为国家和区域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服务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做出突出贡献,运用新知识新理论认识世界、传承文明、科学普及、资政育人和服务社会成效显著。

  文化传承创新方面,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增强文化自信,具有较强的国际文化传播影响力;具有师生认同的优秀教风学风校风,具有广阔的文化视野和强大的文化创新能力,形成引领社会进步、特色鲜明的大学精神和大学文化。

  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教师队伍政治素质强,整体水平高,潜心教书育人,师德师风优良;一线教师普遍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技术,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有一批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的一流专家、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教师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成长环境良好,可持续发展后劲足。

  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吸引海外优质师资、科研团队和学生能力强,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换、学分互认、联合培养成效显著,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和学术机构有深度的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深度参与国际或区域性重大科学计划、科学工程,参加国际标准和规则的制定,国际影响力较强。

第三章 遴选程序

  第八条 坚持公平公正、开放竞争。采取认定方式确定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

  第九条 设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由政府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人员组成。专家委员会根据《总体方案》要求和本办法,以中国特色学科评价为主要依据,参考国际相关评价因素,综合高校办学条件、学科水平、办学质量、主要贡献、国际影响力等情况,以及高校主管部门意见,论证确定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认定标准。

  第十条 根据认定标准专家委员会遴选产生拟建设高校名单,并提出意见建议。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审议确定建议名单。

  第十一条 列入拟建设名单的高校要根据自身实际,以改革为动力,结合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和专家委员会咨询建议,确定建设思路,合理选择建设路径,自主确定学科建设口径和范围,科学编制整体建设方案、分学科建设方案(以下统称建设方案)。建设方案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优化学科建设结构和布局,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调动各方积极参与的长效建设机制,以一流学科建设引领健全学科生态体系,带动学校整体发展。以5年为一周期,统筹安排建设和改革任务,综合考虑各渠道资金和相应的管理要求,设定合理、具体的分阶段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细化具体的执行项目,提出系统的考核指标体系,避免平均用力或碎片化。高校须组织相关专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国家战略需要,对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深入论证。

  第十二条 论证通过的建设方案及专家论证报告,经高校报所属省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第十三条 专家委员会对高校建设方案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第十四条 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根据专家委员会意见,研究确定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章 支持方式

  第十五条 创新支持方式,强化精准支持,综合考虑建设高校基础、学科类别及发展水平等,给予相应支持。

  第十六条 中央高校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央高校学科建设相关基础设施给予支持。纳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范围的地方高校,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予以引导支持。

  有关部门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改革,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考试招生、人事制度、经费管理、学位授权、科研评价等方面切实落实建设高校自主权。

  第十七条 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通过多种方式,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大资金、政策、资源支持力度。建设高校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资源,形成多元支持的长效机制。

  第十八条 建设高校完善经费使用管理方式,切实管好用好,提高使用效益。

第五章 动态管理

  第十九条 加强过程管理,实施动态监测,及时跟踪指导。以学科为基础,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办法,开展中期和期末评价,加大经费动态支持力度,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建设实效。

  第二十条 建设中期,建设高校根据建设方案对建设情况进行自评,对改革的实施情况、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学科水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分析,发布自评报告。专家委员会根据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和自评报告,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进行评价,提出中期评价意见。根据中期评价结果,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提出警示并减小支持力度。

  第二十一条 打破身份固化,建立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机制。建设过程中,对于出现重大问题、不再具备建设条件且经警示整改仍无改善的高校及建设学科,调整出建设范围。

  第二十二条 建设期末,建设高校根据建设方案对建设情况进行整体自评,对改革的实施情况、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学科水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分析,发布整体自评报告。专家委员会根据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及整体自评报告,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进行评价,提出评价意见。根据期末评价结果等情况,重新确定下一轮建设范围。对于建设成效特别突出、国际影响力特别显著的少数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在资金和政策上加大支持力度。

第六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建立部际协调机制,负责规划部署、推进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省级政府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基础条件,统筹推动区域内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积极探索不同类型高校的一流建设之路。

  第二十五条 建设高校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深化综合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统筹学校整体建设和学科建设,加强组织保障,营造良好建设环境。

  第二十六条 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鼓励行业企业加强与高校合作,协同建设。省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建设高校的投入,强化跟踪指导,及时发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 坚持公开透明,建立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公布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及建设学科、绩效评价情况等,强化社会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双一流”建设如何推进?

七问答为你详解

1、《实施办法》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总的考虑是坚持扶优扶需扶特扶新,按照“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两类布局建设高校,引导和支持具备较强实力的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差别化发展。

以学科为基础,着力打造学科领域高峰,支持一批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学科,加强建设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的学科,鼓励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布局一批国家急需、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发展的学科,积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以一流学科建设带动高校整体建设。

依托专家委员会,根据高校人才培养、学科水平、办学质量、主要贡献、国际影响力等情况,充分利用第三方评价结果,综合认定建设范围;综合考虑建设高校基础、学科类别及发展水平等,给予相应政策、资金等支持;强化绩效考核,动态调整建设范围及支持力度。

每五年一个建设周期,建设高校实行总量控制、开放竞争、动态调整。


2、如何突出人才培养在“双一流”建设中的核心地位?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只有培养出一流人才的高校,才能够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办好我国高校,办出世界一流大学,必须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并以此来带动高校其他工作。

《实施办法》在确定遴选条件时,充分考量人才培养质量,强调建设高校应有高质量的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高度认可;要求高校在制订建设方案时,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优化学科建设结构和布局,资源配置、政策导向体现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在绩效评价中,根据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水平特色等中期评价结果,动态调整支持力度,对人才培养质量高、建设效果好的高校,加大支持力度。通过“双一流”建设,推动立德树人这一高校根本任务真正得到落实,并有实质性的转变和大幅度提升。


3、“双一流”建设在管理实施上有哪些改革举措?

答:“双一流”建设注重统筹改革与发展、继承与创新、大学与学科、效率与公平,在总结以往重点建设经验基础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改革:

一是分类建设引导特色发展。充分考虑不同类型高校和学科的特点及建设条件,按“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两类遴选确定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重在一流学科基础上的学校整体建设、重点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创新能力;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重在优势学科建设,促进特色发展。

二是开放竞争激发建设活力。根据高校承担的主要职能确定遴选条件。面向所有高校,根据遴选条件遴选确定建设高校。不论是中央高校还是地方高校,同样标准、同等对待,开放竞争,鼓励竞争。在充分利用国内外第三方评价结果基础上,形成对高校的多元客观评价,不再单独组织申报,避免突击整合、互相挖角等无序竞争、恶性竞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精准支持,突出绩效导向,专项资金在相对稳定支持的基础上,实行动态调整,对成效明显的建设高校加大支持力度,对缺乏实效的建设高校减小支持力度。推动高校聚焦任务、内涵发展、争创一流。

三是动态管理打破身份固化。建立建设高校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机制,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不再具备建设条件且经警示整改仍无改善的高校,及时调整出建设范围。建设期末,根据期末评价结果等情况,重新确定下一轮建设范围,打破身份固化,不搞终身制。

四是统筹建设深化综合改革。要求建设高校结合综合改革方案,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统筹学校整体建设和学科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实现关键环节突破,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以“双一流”建设深化高校综合改革,以综合改革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4、遴选确定建设高校主要考察哪些方面?

答: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具有先进办学理念,办学实力强,社会认可度较高,拥有一定数量国内领先、国际前列的高水平学科,在改革创新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成效显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具有居于国内前列或国际前沿的高水平学科,对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作用。

具体在人才培养方面,应有高质量的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高度认可;在科学研究方面,协同创新成效显著,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在社会服务方面,产学研深度融合,社会服务贡献突出;在文化传承创新方面,能够形成引领进步、特色鲜明的大学精神和文化;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能够汇聚一流人才,形成优秀教师队伍;在国际交流合作方面,能够深度参与国际活动,国际影响力较强。


5、遴选确定建设高校采用什么方式?

答:遴选确定建设高校坚持公平公正、开放竞争、择优建设的原则,采取专家认定标准、综合认定建设范围的方式,开放竞争,动态调整,不再单独组织申报评审。

遴选工作主要依托专家委员会进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从政府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选聘高层次战略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根据“办法”规定的遴选条件,利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情况及其他要素,论证确定建设高校认定标准,根据认定标准遴选产生拟建设高校建议名单,报国务院批准后确定。

采用这种遴选方式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高遴选工作科学性、权威性,避免重复评价以及突击申报、片面追求数量指标等不良现象。


6、对高校研究制定“双一流”建设方案有何要求?

答:根据《实施办法》,高校应根据自身实际,结合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和专家委员会咨询建议,合理选择建设路径,科学编制整体建设方案和分学科建设方案。

建设学科的口径和范围由高校自主确定。鼓励高校积极支持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学科,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积极布局国家急需、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或区域发展的学科,解决经济社会中的重大战略问题,提升服务国家发展的能力。

高校研究制定建设方案,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统筹安排建设和改革任务,提出系统的考核指标体系,形成调动各方积极参与的长效建设机制,避免平均用力或碎片化。制定的建设方案,须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科学性、可行性论证。


7、对于地方政府推进“双一流”建设有何考虑?

答:“双一流”建设是国家长期战略,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推动,在资源、政策等方面形成合力。因此,《实施办法》在遴选程序、支持方式、组织实施等方面多次强调充分发挥和调动省级政府的积极性,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对“双一流”建设加大资金、政策、资源支持力度。

同时,“双一流”建设高校毕竟是少数,不可能涵盖所有高校,所以鼓励各地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推动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积极探索不同类型高校的一流建设之路,推动“双一流”建设引领下的高等教育整体质量提升。

本文根据教育部网站和微言教育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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